破产的诈骗公司该如何处理?


当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诈骗公司且进入破产程序时,处理方式涉及多个方面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破产申请与受理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于诈骗公司而言,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在财产清查方面,管理人会对诈骗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其在破产前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行为无效。通过这些规定,尽可能追回被非法处置的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对于诈骗行为的刑事处理,诈骗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处罚。警方会对诈骗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在债务清偿方面,当诈骗公司的财产经过清查和追回后,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的损失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将在这一顺序中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然而,如果诈骗行为导致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破产的诈骗公司,法律会从破产程序、财产清查、刑事追责和债务清偿等多个方面进行处理,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