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到一万被起诉该如何处理?


当欠款不到一万被起诉时,首先不要慌张,要积极应对。 积极应诉是很重要的第一步。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向法院提出分期还款或者延期还款的请求。该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所以你有权利争取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果债权人同意协商解决,那么你要积极与债权人商谈,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就能按照协议进行分期或延期还款。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要是法院判决要求还款,那你就应该按照判决的要求进行还款。要是无力一次性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此时你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款人未按照法院判决的要求进行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判决。要是欠款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会被处以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面对欠债被起诉的情况时,建议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尽可能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相关概念: 1.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拍卖财产等,来让当事人履行义务。 2. 调解书: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纠纷后,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双方需要按照上面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3.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裁决文书,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