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该如何处理?婚前能否和男朋友一起买房子?
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宜,有两个疑惑。一方面是之前拟定的房屋赠与合同好像不成立,不知道该怎么办。另一方面是打算婚前和男朋友一起买房,又不太清楚这样做有没有什么问题,想了解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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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况。赠与合同呢,简单讲就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如果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通常可以重新签订赠与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要是赠与人有赠与表示,可受赠人没接受意思,合同就不能成立。而且,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赠与房屋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在重新签订时,要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内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明确双方信息、赠与理由、房屋情况等。 再说说婚前和男朋友一起买房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房屋买卖是自由的,国家并没有规定没结婚不能买房。不过,没结婚一起买房,按一般共同购房进行处理。男女双方最好先起草一份具体协议,明确出资额、双方享有的产权份额、购房后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分配等。这样在后续涉及房屋权益等问题时,能有明确依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购买协议内容或者一般民事行为法来处理。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诺成行为:多数国家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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