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破产诈骗会怎么处理?


开公司破产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多种罪名和相应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破产诈骗可能涉及到的一个罪名是虚假破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通俗来讲,就是公司如果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制造破产的假象,比如把公司的财产偷偷藏起来或者弄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导致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失,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在破产诈骗过程中还存在合同诈骗等其他行为,可能会按照合同诈骗罪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也就是说,如果在公司经营或者破产过程中,利用合同来骗取别人的财物,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量刑。 一旦发现公司破产诈骗的情况,债权人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果经侦查属实,检察机关会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来作出判决。同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还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