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和形式有哪些?
我准备投资矿业,听说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但是不太清楚征收方式和形式具体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这方面有哪些规定,好提前做好资金和规划方面的准备,希望懂行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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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征收方式和形式。 征收方式上,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出让金额一次性征收。对于勘查开采技术简单、资源储量规模小的矿业权,以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原则上一次性征收。例如一些小型的砂石矿采矿权,由于其资源储量相对较少、开采技术难度不高,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操作相对简单,出让方一次性收取费用,后续管理成本较低。 二是按出让金额分期征收。对于资源储量规模大、勘查开发投资大、勘查开发周期长的矿业权,可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分期缴纳时间、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缴纳。比如大型的金属矿,其勘查开发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投资巨大,一次性缴纳出让收益对企业压力过大,所以可以选择分期缴纳。 征收形式主要是货币形式。探矿权人、采矿权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向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后,财政部门会为缴款人开具相应的票据,作为缴费凭证。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否则可能面临加收滞纳金、吊销矿业权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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