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找不到人该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欠钱找不到人,您不用过于着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就是能证明公司确实欠您钱的东西,比如双方当初订立的欠条,这是最直接的证明;还有您多次催要让公司还款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帮您说话。 接着,写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清楚地写明您的诉求,就是让公司还钱,还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比如什么时候借的钱、为什么借等等。 然后,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债务人就是欠钱的公司,法律规定要向它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法院才能受理您的案子。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也就是说,公司作为借款人,有义务还钱。 另外,起诉前或起诉过程中,您还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公司把财产转移了,导致最后没钱还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且在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如果公司处于清算阶段,清算组未按规定通知您申报债权,导致您未获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您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未及时清算给您造成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一款,股东应当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公司无法清算,根据该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这种情况,他们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