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款不给的人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欠款不给的人,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主动与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协商达成一致,比如分期还款等。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有利于维持双方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在合适时间还钱。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采取诉讼方式。债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管辖权,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后,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材料。而且,欠款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要在时效内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