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误诊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之前去医院看病,被诊断出一种病,还做了相应治疗。但后来换了家医院检查,发现之前那家医院误诊了。这让我身体和精神都不太好,还花了不少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误诊要赔偿我哪些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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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院误诊后,通常需要赔偿以下几方面的损失: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因为医院误诊而导致患者进行不必要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已花费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因误诊造成身体影响而可能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本来没病,被误诊后做了检查、拿了药,这些费用医院就该赔偿。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因为医院误诊,患者需要请假去重新检查、治疗,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医院就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以患者因误诊导致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为依据。 再者是护理费。要是误诊让患者身体受到损害,比如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就需要人照顾,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就得医院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及护理天数确定。 然后是交通费。患者因为误诊去其他医院重新诊断、治疗,或者处理赔偿事宜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公交费等,医院也应赔偿。 最后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当医院误诊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像焦虑、抑郁等情况,患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考虑误诊对患者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若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过错,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较高;若过错程度较轻,则数额相对较低 。 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遇到医院误诊,患者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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