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误诊赔偿标准通常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因为误诊进行了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产生的费用就属于赔偿范围。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因误诊导致请假耽误工作少拿的工资。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照顾,就会产生护理费。 交通费按照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比如打车去看病、转院产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误诊导致患者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年限可能有所限制,如最长30年,但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 若存在被扶养人,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要是误诊导致死亡,会涉及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患者的精神损害程度确定,也可能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