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误诊了该怎么办?

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给的诊断和后来另一家医院的诊断不一样,感觉之前那家医院误诊了。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要是真的遇到医院误诊了,具体能采取哪些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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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医院误诊,不要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要及时保留证据。这就好比我们要为自己的权益找到“武器”。医疗纠纷发生后,要赶紧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在此过程中,让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且把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起来。要是病人不幸死亡,要马上保护好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医疗鉴定。相关法律依据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很关键,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后续明确责任。 其次,了解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马上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被涂改、伪造、隐匿或者销毁。要是病人死亡,他们一般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提,病人家属要记得提醒。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还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这一系列流程是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和全面。 接着,关注处理后果。要是一般的医疗纠纷,调查后,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要是病人或家属不接受,就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一般医院都设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先向那里反映情况,如果他们敷衍了事,就要求见医院领导。这一步是希望通过医院内部的沟通协调,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纠纷没能解决,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可以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鉴定。要是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误诊以及误诊的程度等问题。 要是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还是不服,那就可以诉诸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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