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误诊有赔偿吗

去医院看病被诊断出一种病,按这个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是误诊。心里特别郁闷,感觉自己身体和精神都受影响了,还花了不少钱。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是不是得给我赔偿啊,想了解下关于误诊赔偿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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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误诊是否有赔偿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这里说的“有过错”。简单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没有做好他们该做的,比如违反了正常的诊疗规范,该检查的没检查,该注意的没注意等情况 ,这就叫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被误诊,还让患者身体受到伤害,那患者是有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因为误诊造成患者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导致患者死亡,那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得赔。 但要是医疗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不存在过错,比如有些疾病本身诊断就特别难,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医生也可能出现误诊,这种情况下,医院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为患者自身的原因,比如患者没有如实向医生说明自己的病史、症状等重要信息,从而导致误诊,医院一般也不用赔偿。 所以,关键就在于判断医疗机构有没有过错,以及这个过错和患者受到的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患者要是想主张赔偿,得提供证据来证明医院有过错以及自己确实受到了损害,这些证据可以是病历、诊断报告、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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