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误诊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

前阵子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误诊了。后来去别的医院才发现问题,这期间因为误诊耽误了治疗,还多花了不少钱,人也遭罪。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误诊造成的这些损失到底该谁来赔偿呀?就想弄清楚具体责任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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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院误诊造成的损失,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误诊,简单说就是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细致等,导致给出错误诊断或漏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那么医院就得赔偿。 这里的过错有多种情况。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出现这些情况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就是因为误诊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后续合理的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因为误诊影响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要赔;护理费,要是患者因误诊身体受损,生活需要人照顾,就有护理费;交通费,看病过程中的交通花费;如果误诊给患者造成精神损害,像导致焦虑、抑郁等,患者还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要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像病历、诊断报告、检查结果等,这是维权的关键。之后可以先和医院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还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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