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有套房子一直空置着,没住人也没装修。最近物业催缴全额物业费,我觉得房子没使用,全额交物业费不合理。想问问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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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置房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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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不过,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这是考虑到虽然房屋空置,但物业服务企业依然在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如公共区域的清洁、安保等,所以业主不能完全免除缴费义务,但可适当减免。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空置房物业费有特别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所以,对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问题,首先要查看当地是否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其次,要仔细查看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有减免的依据,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比例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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