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后,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想了解一下公司收购方面的法律问题。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我对后续债权债务的处理不太清楚。担心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以及自己的利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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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首先,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收购完成后,原来公司的债权债务就由新的公司来接手了。打个比方,A公司收购了B公司,那么B公司之前的债权(别人欠B公司的钱)和债务(B公司欠别人的钱)都归A公司负责了。 其次,在收购过程中也有一些程序要遵循。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让他们有机会知晓公司的变动,并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债权。 另外,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与原始股东往往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期,基准日前的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基准日后的债务则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务转移的约定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才有效。虽然在没有债权人同意时,该约定在新旧股东以及目标公司内部仍然有一定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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