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刻意殴打他人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刻意动手打了我,身上有几处淤青,还有轻微擦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刻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会怎么处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对方会受到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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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刻意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被殴打者身体受到伤害,打人者需要承担这些费用的赔偿责任。比如,被打者去医院治疗花费的挂号费、药费等都应由打人者承担。 其次,从行政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像只是造成对方轻微擦伤、淤青等轻微伤害的,可能就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 最后,从刑事角度,如果刻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如果被打者的伤势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打人者就要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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