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房屋该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房屋的处理涉及多个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评估与测量**:通常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考虑房屋结构、折旧情况、地理位置以及房屋面积等多方面因素,对被拆除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全面且专业的评估。例如,位于繁华地段、房屋结构较好且较新的房屋,评估价值相对会更高。 **补偿方式选择**: - **货币补偿**:被拆迁户可直接获得相应数额的现金补偿,能快速支配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比如购买其他房产、进行投资等。 - **产权置换**:即原房产被替换为政府提供的符合标准的安置房。这种方式能保障被拆迁户有稳定的居住场所。 - **混合补偿**:部分地区还提供结合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方式,一部分补偿现金,一部分给予安置房屋,兼具前两种方式的优点,满足不同被拆迁户的需求。 **签订补偿协议**:评估完成后,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具体位置、交房日期等关键细节协商一致后,签署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补偿费发放**:补偿费用包含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具体金额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且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给被拆迁户。比如,因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会根据企业停产停业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周转补偿**:若在等待安置房交付期间需要临时居住场所,政府有责任提供周转住房或支付相应的周转补偿费用,直至安置房正式交付使用。 **争议解决**:若双方在补偿标准、安置条件等方面存在分歧,可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复议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例如,若被拆迁户认为补偿金额过低,可先与拆迁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执行与监督**:当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会全程监督拆迁过程,确保补偿措施公正合理,被拆迁户也有权监督拆迁单位对补偿措施的执行情况。 **法律咨询与援助**:被拆迁户享有获取法律咨询的权利,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充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