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工资时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工资却一直没到账。打听后发现公司不少同事都没收到工资。我想知道面对这种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我具体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呢?想了解有哪些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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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这种违法行为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通俗来讲,就是劳动监察大队会去调查用人单位,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会责令其支付。 其次,进行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就像是一个中立的裁判,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若劳动者有欠条,还能向法院起诉。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后,若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就是法院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的命令。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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