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登记结婚该怎么处理?


在法律上,“被骗登记结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结婚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的欺诈行为,比如在工作、收入、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欺骗,并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而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一般性的欺骗,像隐瞒工作、收入等情况,法律并不会直接认定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觉得婚姻无法继续维持,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总之,对于被骗登记结婚的情况,要先判断是否符合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条件,如果不符合,那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