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犯罪是怎么量刑的?


赌博犯罪的量刑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赌博犯罪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分别是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赌博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组织很多人一起赌博,或者把赌博当成自己的职业来赚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犯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有期徒刑”,就是在监狱里服刑一定的年限;“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则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而“并处罚金”,就是除了要接受前面的刑罚,还得交一定数额的罚款。 对于“聚众赌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包括开设赌场的规模较大、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员众多、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 此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也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总之,赌博不仅危害个人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还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应当远离赌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