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肇事逃逸后续该如何处理?


高中生肇事逃逸后续的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得看肇事逃逸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如果只是轻微的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对于高中生这种尚不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并且有可能会被拘留。不过,由于高中生大多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所以在实际处理中,会考虑到其年龄因素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那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对于高中生,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量刑。 此外,不管肇事逃逸后果如何,高中生及其监护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为高中生大多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所以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监护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