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欠三千多可以进行起诉吗


物业费欠三千多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欠交物业费达到多少金额才能起诉,只要存在逾期支付物业费的行为,物业公司就有权起诉。 从法律依据来看,《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不过业主仍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也指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就赋予了物业公司在业主欠费时的起诉权利。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进一步强调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以及物业追讨欠费的途径。 在实际中,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关系,不会轻易起诉。但如果经过多次通知、催告,业主依然不缴纳,物业是会采取起诉手段的。一旦起诉,若业主败诉,不仅要补交物业费,还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具体看合同约定)以及诉讼费用等。 相关概念: 物业服务合同:就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里面会约定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物业费的金额、缴纳方式等。 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期限,在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权利人要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法院完全支持的风险。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当一方违约时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来弥补对方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