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对其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首先,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就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逃逸者赔偿损失。 其次,在行政处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该法第一百零一条还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处罚会更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通常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况。所以,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了严重后果,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发生了肇事逃逸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主动自首可以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