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吗?
我结婚后和老公一起生活,现在公公婆婆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老公一直承担着照顾他们的责任,我也跟着一起忙活。但最近我有些力不从心,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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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儿媳妇一般是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的。 赡养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里所说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义务主要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儿媳妇与公公婆婆之间,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义务的直系血亲关系。所以,从法律的直接规定来看,儿媳妇并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 不过,虽然儿媳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如果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公婆婆去世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妇可以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利。同时,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爱、相互扶助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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