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我结婚后和老公一起生活,现在公婆年纪大了,老公让我一起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可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义务,我只对自己父母有赡养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儿媳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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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儿媳一般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赡养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赡养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成年子女,也就是公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儿媳与公婆之间,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义务的直系血亲。 不过,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依然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虽然儿媳本身没有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如果她自愿赡养公婆,在法律上会给予一定的权益保障。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儿媳并没有赡养公婆的强制性义务,但在道德层面,儿媳赡养公婆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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