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是否有孝敬公婆的义务?
我结婚后和公婆住在一起,平常生活里,我老公总要求我像他一样去孝敬公婆,可我觉得我没这个义务。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儿媳到底有没有孝敬公婆的义务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儿媳并没有直接孝敬公婆的法定义务。 所谓法定义务,就是法律明确规定你必须去做的事情,如果不做就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的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儿子对自己的父母有法定的赡养责任,儿媳并不在这个法定赡养义务的主体范围内。 不过,虽然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协助的义务。当丈夫履行对其父母的赡养义务时,儿媳应当在精神和生活上给予支持与协助。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从侧面鼓励儿媳在家庭中积极履行一定的赡养行为。如果儿媳自愿承担起照顾公婆的责任,在家庭关系中也会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