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会代写离婚协议吗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听说离婚得有离婚协议。我不太会写,就想问下民政局能不能帮忙代写离婚协议呀?想知道要是民政局不代写的话,我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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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通常不会代写离婚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强调了离婚协议需由夫妻双方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并书写。 民政局作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婚姻登记相关程序性工作,没有专门人员为当事人代写离婚协议。不过,有些地方的民政局可能会提供离婚协议的格式文本供参考,但具体内容仍需夫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想自己写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寻求律师协助。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能根据具体情况,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另外,也可以通过一些法律平台、法律书籍等获取离婚协议的模板和撰写指导,自己动手起草。总之,虽然民政局不代写离婚协议,但夫妻双方有多种途径来完成这份重要的法律文书。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孩子看护与探视、以及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工作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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