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地方农场土地使用被征收有哪些规定?

我家在国有地方农场附近,最近听说农场土地可能会被征收。我想了解下国有地方农场土地使用被征收都有啥规定,征收程序是怎样的,我们能得到哪些补偿,这些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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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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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方农场土地使用被征收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征收主体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主体只能是国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有权力开展国有地方农场土地的征收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进行征收。 在征收程序方面,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步骤。第一步是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部门要对农场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同时评估征收土地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第二步是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三步是在完成以上程序后,相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关于补偿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国有地方农场土地,土地补偿费一般是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该土地的年产值等因素来确定。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保障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的生活,会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被征收土地的国有地方农场职工还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 如果在国有地方农场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比如,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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