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破产清算时房产如何处理?

我申请了个人破产清算,名下有一套房产。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会被怎么处理,是会被直接拍卖偿债,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心里很没底,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个人破产
  • #破产清算
  • #房产处理
  • #法定清偿
  • #深圳条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破产清算时,对于房产的处理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首先解释一下个人破产清算,它指的是当个人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资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以公平清偿给债权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法院受理个人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于债务人的房产,管理人会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如果该房产是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不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如果该房产明显超出了生活必需的标准,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处置。 在房产被处置时,一般会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其变现。变现所得款项,首先会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等。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顺序依次为:优先债权,如欠缴的税款;职工债权,即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普通债权,也就是一般的借款等债务。如果还有剩余款项,会返还给债务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个人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配合管理人的工作。如果债务人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