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没有征地批文的违法拆迁强拆情况该如何应对?

家里房子面临拆迁,可拆迁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强行拆迁,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不知道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也不清楚具体能采取哪些有效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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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面对没有征地批文的违法拆迁强拆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应对: 首先,向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拆迁方停工,并对其发出警告。 其次,当受到非法威胁时,要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局请求保护,并保留好他们回复的送达回执。这是为了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有书面证据证明你曾寻求过警方的帮助。 再次,在强拆行为发生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警方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 然后,在遭受侵害后,有权要求警方立案调查,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若拆迁方的行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认为政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处理该问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例如,若相关部门对违法强拆行为没有进行有效制止和处理,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需要强调的是,打官司的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而不是单纯为了打官司。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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