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我朋友教唆别人去偷东西,结果那个人真去偷了并且被抓了。我想知道教唆的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在法律上对于教唆他人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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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简单来说,就是让原本不想犯罪的人去犯罪。 在我国,对于教唆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如果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里所说的“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主要分为主犯和从犯两种情况。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就会按照主犯来处罚。主犯通常是犯罪的策划者、组织者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起到关键推动作用的人,处罚相对较重。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就会按照从犯来处罚,处罚相对主犯会轻一些。 另外,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虽然教唆行为存在,但最终没有导致预期的犯罪结果发生,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例如,甲教唆乙去抢劫,但是乙没有实施抢劫行为,那么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如果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教唆他们犯罪会对他们的成长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所以法律对此类教唆行为予以更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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