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释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再坐牢了吗

最近接触到假释这个词,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想知道假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获得假释就不用再回监狱坐牢了,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关于假释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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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假释呢,简单来说,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为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也不会再危害社会了,所以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首先,假释有适用对象要求,只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像被判拘役、管制的罪犯就不符合条件哦。比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四被判处拘役3个月,李四就不能申请假释。 其次,在执行刑期方面也有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实际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些执行刑期的限制就可以不受限啦。 另外,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得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保证不会再次危害社会才行。需要注意的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得假释的。 假释后也不是完全自由不用再坐牢了。被判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比如遵守居住地区限制、特定时间的室外限制等,还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个人动态、按时签到等。要是违反规定或者又犯罪了,就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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