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属于何罪?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定性。比如教唆未成年人去偷东西或者打架之类的,到底教唆者会被定什么罪呢?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者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例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和诱导,所以法律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其次,要考虑教唆犯的从属性质以及认识错误问题。如果被教唆者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例如,甲教唆乙实施抢劫行为,但乙到达现场后只实施了盗窃行为的,对甲只能认定为盗窃罪。反之,A教唆B实施盗窃行为,但B实施了抢劫行为的,对A仍应认定为盗窃罪。 最后,如果教唆的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犯罪的,只能将结果归于利用者,构成间接正犯,而不是一般的教唆犯。在被教唆者实施了被教唆的罪因而与教唆犯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以主犯论处;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则以从犯论处;在个别特殊情况下,教唆犯也可能是胁从犯,应以胁从犯论处。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