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铺到期房东不续租该如何处理?

我租的商铺快到期了,我还想继续租,可听说房东不想续租了。我在这商铺经营很久,有感情也不想挪地方。想问问要是房东真不续租了,我该怎么办呀?有什么办法能争取续租,或者不续租的话我有什么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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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商铺到期房东不续租时,首先要明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意味着房东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积极与房东协商。先弄清楚房东不续租的原因。如果是房东自身原因,比如房子打算自用或不再出租等无法改变的情况,那可能确实无法续租,你只能另寻合适的商铺。要是因为你自身存在一些让房东不满意的问题,像之前有过拖欠租金、对商铺有损坏等情况,你可以诚恳地向房东表示愿意改正,并保证以后会遵守约定,说不定还有续租的机会。要是因为租金等合同方面的问题,比如房东想涨房租,那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相关事宜。 同时,要知道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原承租人你享有优先承租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但这个优先承租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如果有其他人给出更高的租金等更好条件,房东选择租给别人也是合法的,除非你们合同中明确约定你的优先承租权是绝对的。如果房东将房屋租给他人侵犯了你的优先承租权,一般新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新承租人也有权承租,不过房东构成违约,要赔偿你的损失。要是新房客与房东恶意串通,损害你的优先承租权,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效 。 另外,如果商铺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而房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会变为不定期,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概念: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承租该房屋的权利。 不定期租赁:指的是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法律仍不能确定的租赁关系,在这种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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