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人身保险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在婚姻期间我们有用共同财产买过人身保险。现在就很纠结这保险该怎么处理,是直接退保分钱,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具体是怎么规定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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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人身保险的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定这份人身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查看扣款来源,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交的保费,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双方协议一致退保,然后对退还的保险金进行分割。这是因为这些保险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可以进行分配。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想继续投保。这时就要对已经支付过的保费或者当前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具体选择分割保险费还是现金价值,可以在诉讼中根据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选择。法院不能强制解除保险合同。例如,婚后夫妻共同给一方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离婚时一方想继续保留这份保单,那就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可以参考已支付保费或现金价值。 此外,如果是夫妻一方因人身伤害或因患病所获得的保险赔偿,由于与该方人身密切相关,保险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用途,只能作为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因意外受伤获得的意外险赔偿,就归受伤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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