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存在一户多宅基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家在农村,家里有多处宅基地,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合规,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一下相关的处理办法,以及会不会面临被强拆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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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合法一户多宅的情况及处理** 1. **因分户导致一户多宅**:当农村家庭成员较多,如儿子结婚、女儿出嫁后居住空间不足,通过合法分户申请获得的宅基地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确权登记,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依据是宅基地分配应满足农户合理的居住需求,分户后新的家庭单元有权利申请新的宅基地。 2. **因合法买卖导致一户多宅**: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宅基地转让,且经过相关程序和村集体认可的,导致的一户多宅属于合法情况。例如,甲农户将自己多余的宅基地依法转让给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村乙农户,乙农户因此出现一户多宅,这种情况可以进行确权登记。法律依据是宅基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3. **因继承导致一户多宅**:农村宅基地本身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民享有所有权。当父母过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这种情况下导致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比如,老张去世后,其子女继承了他在农村的房屋,也就相应取得了该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权。 4.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规定**:如果一户农民有两处或以上宅基地,但总面积未超过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依然可以按照一宅进行确权。例如,当地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某农户有两处宅基地,总面积280平方米,这种情况可正常确权。 5. **因户口迁回导致一户多宅**:有的人将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后申请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是合理的,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和处理。 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还能获得一定的退出补偿费用。 **二、不合法一户多宅的情况及处理** 1. **强制拆除收回**:如果农民存在未经批准私自建房、通过强制或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房、在村内建了新房但未拆除老房子等情况,多占宅基地上的房屋可能会被责令限期拆除。例如,李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新建房屋,形成一户多宅,这种情况下其新建房屋可能会被依法拆除。 2. **缴费后有偿使用**:部分地区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不想拆除多余房屋的一户多宅农户,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缴纳一定费用,对宅基地继续进行有偿使用。 3. **结合规划调整**: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情况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同时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化解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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