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被撞了误工费该如何处理?


运营车被撞后,误工费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误工费一般由肇事方赔偿。因为营运车被撞无法正常营运,导致的车主营运收入损失,应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负责。 在赔偿标准上,如果有明确的营运收入证明,比如营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许可证能证明其营运性质,还有以往营运收入流水等资料,就依据这些算出每天的平均营运收入,再乘以因事故耽误营运的天数,得出赔偿金额。要是无法提供具体的营运收入证明,通常可参照同类型、同地区营运车辆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每天的赔偿标准,然后乘以误工天数。 此外,车辆维修期间因无法营运而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像停运期间的燃油费、车辆折旧费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纳入误工费赔偿范畴。 如果肇事方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误工费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由肇事方个人承担。要是双方对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的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