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非营运车误工费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误工费的确定要依据两个关键因素,即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关于误工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残疾,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简单来说,就是从受伤不能工作开始,一直到被鉴定为残疾的前一天这段时间,都属于误工时间。 再说说收入状况,分不同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的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要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以及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像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月工资5000元,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一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一个月工资,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元。而小张是个体经营户,无法提供过去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他受伤误工两个月,其误工费就是4000×2 = 8000元。 相关概念: 固定收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无固定收入: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以及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人员,如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