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侵犯我的专利该怎么处理?


当发现别人侵犯自己的专利时,首先要做的是确定是否真的构成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指的是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确定构成侵权后,可以先尝试与侵权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发送书面的侵权警告函,明确指出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有可能在不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如果侵权方态度良好,愿意积极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停止侵权的方式等达成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走法律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