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后还被公安局传召该怎么处理?

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最近又接到公安局传召通知。心里挺慌的,不太清楚这是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要做些什么,会不会有不好的后果,该怎么正确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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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被公安局传召,首先要明确应该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没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让他们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然后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是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是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所以当被公安局传召时及时到案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不按时到案,可能面临严重后果,比如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司法机关还会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还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接到传召后,要积极配合,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问题。如果对传召有疑问或者觉得不合理,也不要盲目抗拒,可以在到案后,礼貌地向办案人员询问原因。总之,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是应对这种情况的正确做法。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措施,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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