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贷款的房子在婚后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婚前一方贷款买了房,婚后我们共同还了贷款。现在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是归贷款买房那方,还是双方都有份?共同还贷的部分又该怎么算?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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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贷款的房子婚后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前办理了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但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其清偿的部分。不论共同还贷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共同还贷方也可以请求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共同还贷方的权益。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若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就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会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再次,若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最后,若双方未能就房产分割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而非简单地实行平均分配。例如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过错行为时,在房产分割上法院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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