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和配偶在结婚前一方买了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是按照当初的出资比例分,还是房子直接归婚前买房的那一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又该怎么算?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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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方婚前首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在首付方名下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综合计算。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双方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不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即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分割时,夫妻双方所能够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是房屋的实际价值,扣除掉婚前支付的部分以及尚未偿还的贷款之后,再对剩余的差额部分进行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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