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按人头安置房该怎么处理?
家里有按人头分的安置房,现在要离婚了,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具体是按照什么原则来分,是平分还是有其他考量因素?如果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的话,又会怎么判?
展开


离婚时按人头安置房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如果该安置房是基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拆迁政策明确是按照房屋产权进行安置,那么该安置房一般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拆迁,按照拆迁政策分得的安置房,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安置房是按照人头分配,且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一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安置房,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取得安置房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是诉讼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法院会考虑到女方在家庭中承担较多家务、照顾子女等情况,在分割安置房时适当向女方倾斜。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另外,在具体计算分割份额时,还需要考虑各方对安置房的贡献情况。比如,在购买安置房时一方出资较多,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一些份额。同时,如果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问题,还需要先对共有部分进行析产,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