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按人头算的房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家房子拆迁是按人头算的,现在面临离婚,不知道这房产该怎么分割。是按照当时人头分配的比例分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法?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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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按人头算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如果是私房: -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 若是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其次,如果是公房: - 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总之,拆迁按人头算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比较复杂,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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