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犯罪会怎么处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处理,有着特殊且严谨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详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只有实施了上述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犯罪的处罚原则,法律秉持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怀,考虑到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上尚未完全成熟,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一规定旨在通过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走上正确的道路。 在司法程序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专门的保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和隐私,避免对他们的未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此外,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