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熟的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处理?

前阵子有个不太熟的人找我借钱,当时不好意思拒绝就借了。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对方却没动静,发消息也不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有效的办法能让他还钱?要是走法律途径,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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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不熟的人欠钱不还,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首先是协商,这是最简便的方式。债权人可以直接与借款人沟通,提醒对方还钱,并且约定好还款的期限。这样既不会把关系闹得太僵,也有可能顺利收回欠款。比如找个合适的时机,心平气和地和对方聊聊,了解下对方不还钱是有什么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调解。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比如共同的朋友、长辈,让他们从中斡旋,促使对方还钱。 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办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明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对方还钱。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后,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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