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你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看能否协商一致,比如达成分期还款的共识。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维持双方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法律手段。一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不过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是进行诉讼。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通常没意外的话,3 - 4个月一审会有结果。 三是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最后是执行环节。如果判决下来了,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在一般地区,法警可以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一年一次,一次15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是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在起诉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对对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