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欠我钱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欠了我一笔钱,到了约定时间却不还。我尝试沟通,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推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有效的办法能让对方还钱,走法律途径的话具体要怎么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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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别人欠您钱不还,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您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比较便捷,大家心平气和地谈,如果能达成一致,就能快速解决问题,不过它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要是对方后面又反悔不还钱,也没办法强制他还。 其次是调解方式。可以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比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让他们帮忙从中斡旋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然后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最后是诉讼方式。如果前面几种方式都行不通,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这种方式用时较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可能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规定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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