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是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我想知道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能拿到,金额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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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在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笔钱主要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有一定的资金来重新就业、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或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某省为例,该省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个月,六级为46个月,七级为25个月,八级为15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4个月。不过,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较低。 要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职工必须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其次,通常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其他赔偿,但不一定会按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来赔偿。 对于领取的流程,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会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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