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听人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我想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哪些人能拿到,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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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被评定为一定伤残等级时,就可以按照规定获得相应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分别对不同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作出了规定。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这属于比较严重的伤残情况,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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