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什么?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康复了准备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钱是怎么算的,由谁来给我,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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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它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后续可能的工伤治疗等医疗相关支出。 在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申请条件,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点:首先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相应的伤残等级,通常是五至十级伤残;其次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流程通常是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协助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然后向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给职工。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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